南京大学关于发放未被领取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公告
2024下半年经我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审议、经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,南京大学退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并为相关考生设置了停考过渡期。根据学校整体部署,今后我校继续教育的工作重心将向非学历培训转型。
1992年我校开始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,距今已有30余年,共计发放几十个批次的学位证书。少数考生在被授予学位之后,始终未能前来学校领取学位证书。目前我校自学考试停考过渡期即将结束,将来可能会出现机构调整、人员变动以及办公场所搬迁等情况,为考生无限期的保管学位证书存在较大困难。
学位证书不可邮寄,领取证书时需要领取人签字确认。为最大限度的维护考生权益,请以往各批次尚未领取学位证书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。我校将在2023年6月底、2023年12月底及2024年6月底组织三次学位证书的集中发放,具体时间及地点可于当月20日左右浏览我院网站继续教育版块(ces. nju. edu. cn)相关通知。
从2024年7月1日开始,我校不再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发放学士学位证书。对于仍未领取证书的情况,将以开具证明的形式进行处理,即以文字形式说明考生的学位授予信息,再以A4纸打印并署我院公章。
相关事宜考生可及时咨询我院,联系电话025-83593065。
特此公告。
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
2023年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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